夏普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”夏普”)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对戴姆勒公司(下称”戴姆勒”)提起之专利侵权诉讼于9月10日经法院判决胜诉,法院判准夏普提出之损害赔偿及禁制令请求。
訴訟案號:7 O 8818/19。
專利號:EP 2 667 676
法院认定戴姆勒旗下适用LTE通讯标准专利的汽车产品侵害夏普专利权,并驳回戴姆勒主张夏普违反FRAND之抗辩,判决戴姆勒应支付损害赔偿并提交侵权产品销售数据。法院并核准夏普禁制令声请,夏普得于提出担保金后要求法院执行禁制令。
戴姆勒对本案判决可提起上诉。
夏普在全球50多国拥有超过6,000件通讯标准专利,夏普重视其专利组合为其商业发展的重要资源,夏普为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将采取一切必要行动。